第34章
原来,当地有一桩连续杀人案尚未告破,凶手残忍地杀害了十六名年轻女性并且割下了她们的大拇指。
唯一的目击者因为受惊过度而精神受损,有用的线索只有一张未完成的画像——主角发现,画像上的人非常像照片上的自己。
种种迹象似乎都在表明,主角正是残忍的杀人犯,只是因为意外导致失忆,才暂停了丧心病狂的凶杀罪行。
在长久的拉锯之后,主角贪恋着现在的幸福生活,而又为自己杀人的恶行痛苦不已。
他将内心的纠结记录下来,每天都在结尾保证自己明天回会去自首。
可是到了不断地洗脸随着影片进行,观众对主角“家”
的感觉会逐渐从温暖安全变得恐怖怪异,而身处其中的主角却毫无所觉——正是这份对危险的一无所知,能更加带动观众的情绪。
这一幕是主角发现,偌大的别墅居然没有一面镜子。
他略有些疑惑,还有隐隐的不安,一间间房间查看下去,在即将打开最后一个房间的门时,门外传来妻子与儿子归家的声音,所以他暂时搁下疑问,转身去迎接妻子。
虽然只是短短一个场景,表演难度却不低。
原本独角戏就只由演员一人的演技支撑,骆景修既要表现得一切如常,而又要演出连主角自己都未曾发觉的存在于潜意识里的担心,还要让情绪逐层递进,最后在即将开门时达到顶点,又在听到妻子呼唤时进行转折。
如果情绪不到位,表演没有说服力,观众就不会入戏,不仅不会提心吊胆地关注主角的行动,而是会去思考诸如“这个别墅的房门真多”
“主角怎么还没开完门”
“这么大的别墅平时到底是谁在做清洁”
甚至是“去趟厕所回来不知道这段能不能演完”
和“待会儿散场后去哪里玩”
之类的问题。
因此,这段表演与其说需要精湛的表演技巧,更重要的是演员的“信念感”
。
他必须相信自己所处的情景,相信自己的角色,相信自己的行为动作语言全部是发自内心,而不是因为剧本上那样写。
越真实的行为越有说服力,越能让观众共情。
不然,就只是一个在自己家里不厌其烦开门的无聊的人而已。
当然,那种低级错误是不会发生在骆景修身上的。
莫谦好奇的是,骆景修会如何演绎。
“action!”
骆景修低头洗脸时,莫谦还舒服地躺在椅子上。
当他抬起头,茫然又略带疑惑地盯着前方时,仅仅是那个眼神,就让莫谦坐直了身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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