状态不好
1930-1947年间,其全国组织架构,设有北京、天津、济南、上海等7大总坛。
1946年,国民政府社会部联合内政部,曾公告各地要求取缔“”
,并以“汉奸罪”
对该教发起起诉。
但在张光璧等人的活动下,起诉无疾而终。
密宗教之所以在下层社会普遍流传,“与经济因素有密切关连”
。
一方面,“民间秘密教派教首最初设教的动
机,主要是着眼于经济利益的考虑,以谋得金钱财物为出发,极少的例子是出于政治上的动机而叛变造反。
他们凭着粗通的民俗医术,编造一套消灾祈福、追求来生富贵的宗教理论。”
另一方面,“教徒之所以愿意入教,一则是因向往来生富贵的理论可以摆脱现世的贫穷,一则也是为了日后能够谋取教职可以传徒收钱。”
换言之,所谓“民间秘密宗教”
,实际上是一种金字塔式的敛财体系——越高层级的教首,享有越多的财源;越低层级的教徒,所获财源越少,唯有再往下努力扩充教徒人数,方能扩展财源。
这正是民间“秘密宗教””
,至今日之“全能神”
——能够长盛不衰的原始驱动力。
至于其教义本身如何,实际上并不重要;正如传销模式下,其产品质量如何,已不重要,重要的是如何竭尽全力发展下线。
这种金字塔式的敛财体系,也恰恰是当日汪伪政府高级官员们乐意加入“”
,成为教内高级干部的主要原因——该道敛财名目极多,如捐钱办道、考财、度大仙、功德费、开荒费、坛主费、献心费、忏悔费、齐家费等等——投桃报李,以敛财为目的的教首们,亦可以投汪伪之所好,随意更改其教义,宣称“日本来中国是天数,来收恶人”
;内战期间,甚至在教徒中散播“十八小子坐中原”
之谶语,妄图渔利。
“愚者求福,黠者敛财”
,是近乎所有邪教组织的基本特征。
洞悉此节,以作针对,对识别、削弱邪教组织滚雪球传销式的发展,应有裨益。
[4]
发现
北京(平)市公安局成立伊始,民警们在社会调查工作中,
行动
1950年12月18日,北京全市统一行动,130名首要分子几乎同一时间内被逮捕。
工作历时两个月,先后逮捕反动道首381人;枪毙反动道首42人;登记点传师720人,坛主4775人,“三才”
663人;声明退道者人;封闭大小坛1283个。
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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