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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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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回到桌子边撑着脑袋看,看到沅烬手上摊着的沾了粉的面皮。

槐序到了四月,玫瑰也就开了。

我们住得是顶楼,附赠了一个不小的天台。

沅烬那个依靠芯片运转的脑子里,装满了奇奇怪怪而又浪漫的歪主意,我们刚到这里时,他在天台上种满了玫瑰。

因为这些玫瑰,我爱上了四月。

玫瑰是有香气的,很淡,从花丛中过时,味道又很清晰。

火一样的颜色,向花蕊处加深,一直到最心里,又透出一点黑来。

花瓣是柔软的,轻巧而易碎,捻开满指朱砂色的汁水,花茎带着坚硬的刺,亘古如一,烂俗得迷人。

得空时,我们会选一个阴天,相拥着坐在天台的藤椅上,看着云卷云舒,清风婉转,新撒的种子发了芽,蝴蝶也开了花,老猫在融融的泥土地上打着滚,楼下的老太们咋咋呼呼又在吵着悄悄话。

石之美者,圆之好者。

我恨四月,后来朱砂成了蚊子血。

我八岁认识沅烬,我们的七年之痒晚来了五六年。

自来薄有学识的不高明之辈善于自命不凡,古往今来总是如此。

我不过也是天生的那一个鼠目寸光。

我运气一直是很可观的,天生的略有三分颜色,高中毕业上了个排名靠前的高校,在学校混得风生水起,受人追捧颇多,就有些自以为是了。

大学时我已经和家里出柜了,为了顾及沅烬,我们在外面租的房子住的,八十多平米的小房子,一室一厅,冬暖夏凉,四季烟火生生不息。

然而不温不火的日子过得久了总不能避免心生厌倦,我那时候无知至甚,遗憾过往多年索然无味,竟是虚度了。

和校友熟络之后两三年,常与人通宵作乐,尽兴而散,夜半回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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