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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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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霓在衬衫外单穿了一件米白色的坎肩,现下已经入秋,单穿一件衬衫总有点儿冷,费霓的穿着和她的长相都给人一种柔和的感觉。

凌漪受过以貌取人的苦,知道人的长相和品质应该分开看。

凌漪对着费霓也挤出一个笑,她有点儿怕费霓,不想得罪她。

她固然有苦衷,可被费霓宣扬出去,旁人只会觉得她自私,傅伯伯傅伯母没准也会这么以为。

费霓脑子马上闪现了方穆扬给她的地址,是这儿没错。

她傅伯母拿出了一个盒子,里面装着一对天青釉堆白带盖茶杯。

这一对茶杯本是送给他俩的结婚贺礼,但因为方穆扬早早离开了本市,一直没拿给他们,这次直接送给了费霓。

费霓道了谢,傅伯母倒很愿意她再留一会儿。

她说费霓来得正巧,她刚才还和凌漪谈到方穆扬,说他小时候画画就好,刚开始他学的是国画,后来就改学了油画,偏爱画活物,为了画画的时候他家的狗能维持一个固定姿态,抱着狗爬到了四层楼顶上,小狗在楼顶上瑟瑟发抖,方穆扬嚼着冰块在那儿画画。

那狗最后安然无恙,被方穆扬装在篮子里缓缓送到了一楼,还得了两根小泥肠吃,倒是方穆扬被他爸爸拎着进了自己家,也不知道挨没挨打。

傅伯母记起来那是一个冬天,那时他们和方家住楼上楼下。

本来方家捐了大宅子分到了一层房子,结果又让了半套给别人,格局便跟他家一样了。

她印象里的老方是很有风度的,除了在教训他家小儿子的时候。

她倒是很感念方家的好处。

困难时期,多亏了方家送他们的侨汇券,才能度过难关。

她让费霓不要太担心方穆扬,她记忆里的方穆扬向来是怕热不怕冷的,从来没见过他冬天穿棉袄,反倒是一年四季都在吃冰的。

傅伯母说:“不信你问凌漪,他们从小玩到大的。”

凌漪笑着说:“我可以作证,他确实不怕冷,还最喜欢冬天,恨不得长在溜冰场里。

有一次,为了换一双德国溜冰鞋,把家里的皮褥子给卖了,挨了好一顿打,可就是不长记性。”

“他好像除了画画最喜欢溜冰了。”

这聊天没有目的性,费霓从这聊天中得知凌漪毕业后在出版社工作,以后或许还可能和方穆扬产生一些工作上的联系。

凌漪惋惜,“早先他还给我画过一张像,可惜我弄丢了。

其实这批年轻画家里头,很少有人比他画得好。”

她抱歉地笑笑,是真觉得弄丢他的画很可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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